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将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通水调试时间由2024年7月延期至2025年7月底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6,375.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22XMAA1015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企业决定将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通水调试时间延后,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厂区工程建设完毕,具备调试条件,但非海峡环保负责的外围管网系统尚未建设完毕,导致项目无法开展联动试运转、通水试运行,因此需将该项目通水调试时间延后。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赞同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通水调试时间由2024年7月延期至2025年7月底前。公司董事会敦促管理层与当地主管部门加紧沟通落实项目通水调试事宜。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海峡环保的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延期是海峡环保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施真实的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海峡环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海峡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